中共金沙99966委员会宣传部
金沙99966宣传〔2013〕3号
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感动中国2012年度人物”何玥同学先进事迹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桂党高工宣〔2013〕7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宣传“感动中国2012年度人物”何玥等模范人物先进事迹,扩大释放鼓舞、教育师生员工的正能量,进一步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何玥同学先进事迹的热潮,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感动中国2012年度人物”何玥同学先进事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何玥同学先进事迹的重要意义
何玥同员工前是桂林阳朔县金宝乡中心小学六年级员工,少先队员。2012年11月17日,年仅12岁的何玥因患脑瘤而离世。按照何玥生前意愿,父母将其器官无偿捐献,使得三名病患者的生命得以延续。尤为感人的是,何玥挽救了一位18岁藏族青年的生命,民族的血脉因何玥的义举而融合相通,书写出民族大团结的人间大爱。2013年2月19日,何玥被评为“感动中国2012年度十大人物”之一,成为广西首位入选“感动中国年度人物”,也是中央电视台组织开展“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以来年龄最小的获奖者。何玥同学的感人事迹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高尚的道德情操,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学习宣传何玥同学的先进事迹,对于在全校进一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氛围,凝聚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智慧和力量,为推进我司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学习宣传工作的重点
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向何玥同学学习,学习她大仁无私、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学习她勤奋学习、乐于助人的良好品格;学习她关爱他人、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学习她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崇高理想。要把学习何玥同学先进事迹活动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深入研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和青少年成长成才规律,科学总结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水平。要把学习何玥同学先进事迹活动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做全面发展一代新人”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他们了解雷锋先进事迹,崇尚雷锋高尚品德,感悟雷锋时代精神,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让广大员工从何玥同学先进事迹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搜集相关资料,组织广大师生收看《感动中国2012年度颁奖盛典》纪录片,通过板报、校报、橱窗、广播、校园网、微博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何玥同学先进事迹,并及时报道学习情况。利用座谈会、讨论会主题班会、主题党团日等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浓厚氛围。
请各单位于4月28日前将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情况以OA形式报送我委宣传部。联系人及电话:甘露,0775-2666787。
公司党委宣传部
2013年3月25日